1、儀器設備是指計量*器具、列入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對產品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器具等。對A類器具應制訂嚴格的管理辦法和周檢計劃,檢定時要嚴格執行檢定規程,校準時也要明確周期。
2、儀器設備是指通用的、有準確度要求的、對產品質量有明確影響的儀器設備等。此類儀器設備的檢定周期原則上不應超過檢定規程規定的最長周期,如工作需要對其可適當減少檢定項目或只作部分檢定,可使用校準,經評估測試后可延長校準周期。
3、儀器設備是指國家規定進行一次性檢定和國家暫無要求的儀器設備等。對此類儀器設備可在入庫驗收檢定后投入使用,使用過程可進功能檢查。尤其是附在設備上的儀表。儀器校準基本要求,儀器校準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1)、環境條件,校準如在檢定(校準)室進行,則環境條件應滿足實驗室要求的溫度、濕度等規定。校準如在現場進行,則環境條件以能滿足儀表現場使用的條件為準。
(2)、儀器,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
(3)、人員校準,雖不同于檢定,但進行校準的人員也應經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持證人員方可出具校準證書和校準報告,也只有這種證書和報告才認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