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計量校準的定義與區別不知道大家了解多少呢?如果不了解的話就快來看看安徽計量校準公司的這篇文章吧!
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中給出計量檢定的定義是“查明和確認測量儀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動,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計量檢定證書”。計量檢定屬于政府行為,具有強制性,是實施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手段。計量檢定的對象主要是用于貿易結算、*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等方面列入強制計量檢定目錄的計量器具。計量檢定是依據有效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對計量器具的性能包括計量要求、技術要求全面的評定。是由國家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執行,由取得資格的計量檢定人員開展,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出具計量檢定證書或計量檢定結果通知書,其結論具有法律效力。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中給出計量校準的定義是“在規定條件下的一組操作,其*步是確定有測量標準提供的量值與相應示值之間的關系,第二步則是用此信息確定由示值獲得測量結果的關系,這里測量標準提供的量值與相應示值都具有測量不確定度。通常情況下只把上述定義中的*步認為是計量校準。”計量校準可以確定測量設備的示值誤差并對示值加以修正。計量校準不具有強制性,由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自主管理,是檢驗檢測機構實施溯源性的一種自愿性要求。計量校準的對象是強制計量檢定之外的非法制計量器具,主要是在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中大量使用的計量器具。計量校準的技術依據是計量校準規范,計量校準規范可由國家統一制定,也可由檢驗檢測機構自行制定。計量校準由具有計量校準能力并經認定的計量校準機構或本單位自主進行,由具有能力的計量校準人員開展計量校準工作。計量校準只是評定量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不作出合格與否的判定,出具計量校準證書或計量校準報告,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
計量檢定和計量校準在結果方面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計量檢定出具計量檢定證書或計量檢定結果通知書,計量校準出具計量校準證書。
2、計量檢定后對設備作出合格與否的判定,計量校準后只是出具一組測量值,包括不同測點的計量校準數據和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而不給出合格與否的判定。